辽宁省粮食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辽粮集团”)是经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整合有关优势资源成立的国有大型综合性粮食企业,是省属唯一粮食企业。自2016年组建以来,集团始终以保障粮食安全为己任,秉承“大粮食、大产业、大市场、大流通”的发展思路,全面落实粮食安全保障措施,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慢慢地发展为省级储备业务运营管理、贸易流通、加工品牌、现代服贸、农产品等业务为一体的大型现代化粮食产业集团。现有子企业总数23家(不含参股、改革待处置企业),二级子企业14家,三级子企业9家。
辽宁盘锦辽禾米业有限公司为辽粮集团子企业,位于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新开镇。主要营业范围为:粮食购销;稻谷加工,大米及副产品销售,粮谷加工机械及零配件销售。
中粮辽宁银鼎米业有限公司为辽粮集团子企业,位于鞍山市台安县。主要营业范围:粮食收购,粮食加工食品生产,食品生产,粮油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饲料原料销售,谷物种植,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谷物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仓储设备租赁服务等。
为推动公司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激发企业活力,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现市场化选聘辽宁省粮食发展集团所属企业经理层成员,公告如下: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辽宁盘锦辽禾米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中粮辽宁银鼎米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人。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自觉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认真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2.具有履行岗位工作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相关知识和管理能力,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行业相关法律和法规、监管规定,善于把握市场经济规律和公司发展规律;
3.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具有较强的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能力,拥有非常良好的道德品质、职业素养、作风形象和职业信誉,严守底线.拥有非常良好的履职业绩或以往工作业绩,坚持勤勉尽责、团结协作、勇于担当、线.拥有非常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可以胜任岗位工作要求并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2)报名人员需完整填写个人简历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如因报名资料不完整影响后续环节,后果由报名人员承担。
根据招聘门槛及任职资格条件进行筛选,通过首轮资格审核检查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审核检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组织并且开展面试答辩工作。面试比例不少于1:3,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面试答辩结束后,根据评委会对面试人员综合评价情况,结合第三方出具公开招聘结果报告,确定拟选聘人员。
在辽宁省国资委网站及辽宁省粮食发展集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经理层市场化选聘工作接受集团纪委及民主监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

